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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店公司荣获2012—2013年度河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4-11-26

      11月21日,河北省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名单正式发布,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榜上有名。

       此项评选活动是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每两年评选一次,需经群众评议和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河北省委、省政府统一审核批准、命名表彰。

       近年来,在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省店公司始终坚持一手抓经营管理,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企业中心大局结合起来,与党政工青妇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和活动,不仅促进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也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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